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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我是李柱銘。

 

李柱銘資深大律師是香港民主黨創會主席 (1994-2002) 。民主黨創立於 1994 年 10 月,是香港最大及民望最高的政黨。該黨主張香港高度自治及港人民主治港,堅信 民主、 自由 、 人權和法治是現代社會進步及繁榮的基石 , 因此在歷次選舉中深得民眾支持。

在民主黨創立之前,李柱銘先生擔任香港首個政黨 -- 香港民主同盟之主席。香港在 1991 年舉行歷來首次立法局選舉, 民主同盟在該次選舉中全線報捷。

 

專業和職務

李柱銘先生於 1979 年獲任命為御用大律師,並在 1980-1983 年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。他在 1985 年首次獲選進入立法局,之後在每次選舉中皆以大熱姿態勝選連任。 1985 年他成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,至 1989 年天安門事件之後被迫離開該委員會。

 

回歸之香港

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,中央政府行使主權的第一步是解散 1995 年由港人選舉產生的立法機構,代之以中央政府任命的臨時立法會,會內多名成員是 1995 年立法局選舉的落選者。臨時立法會例行公事式地通過一系列法律,內容涉及限制言論自由,削弱人權法案的效力等等,同時又修改選舉條例以利於親中候選人。 1998 年 5 月立法會舉行選舉,市民的投票率比以往高出五成以上,但在上述帶偏向性的選舉條例掣肘下,民主黨雖然贏得三分二選票,最終在立法會只能取得三分一議席。 在 2004 年 9 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,民主陣營贏得百分之六十二選民票,但再次因為不公平的選舉法,在設有 60 個議席的立法會中,只能取得 25 個議席。

 

享譽國際

李柱銘先生多年來為捍衛香港民主所作的頁獻,在國際間獲高度評價,他亦因此屢獲殊榮:

• 2004 年 11 月獲羅格斯紐澤西州立大學頒發布倫南人權獎

•  2000 年 1 月獲歐洲議會 EPP-ED 組織頒發舒曼勛章,成為歐洲境外首位獲此殊榮者 ;同月獲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授予 Goodman 之稱譽

•  1998 年獲洛杉機克萊蒙特學院頒發政治才能獎

•  1997 年在美國國會山典禮接受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頒發民主獎;同年獲授阿默斯特與聖十字架兩間學院的法律榮譽博士

•  1996 年在世界自由主義者協進會上,獲國際自由聯盟頒授自由獎

•  1995 年,擁有 350,000 名會員之美國律師公會向他頒發國際人權獎,表彰他在人權、法治及維護公義方面的卓越頁獻

 

社區服務

李柱銘先生熱心社會服務, 1988-1991 年任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之主席,目前是多個專業機構的法律顧問。

 

個人資料

李柱銘先生生於 1938 年,在香港大學獲取學士學位,及後於倫敦林肯律師學院就讀法律。已婚,並育有一子。